金融資產轉移準則(企業金融資產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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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整理了金融資產的定義,但是應該如何計算呢?
金融資產的轉移分為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
(1)金融資產的整體轉移在滿足了終止條件時,相關金融資產的轉移損益應該按照如下公式進行計算:
因轉移收到的對價+直接計入所有者饜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利得(如為負數,則應減去)-所轉移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金融資產整體轉移損益
注意:因轉移收到的對價是指:在轉移日按照公允價值來確認該金融資產扣除金融負債的凈額作為對價(因金融資產轉移獲得新的金融資產或承擔新的金融負債),即收到的價款+獲得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獲得服務資產的價值-承擔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轉移承擔的服務負債的公允價值
(2)金融資產的部分轉移滿足終止確認條件,應當按照終止確認部分和未終止確認部分將所轉移金融資產的整體賬面價值,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并將終止確認部分的對價加上與原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中對應終止部分的金額減去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余額后的差額確認為金融資產轉移損益。
注意:按照終止確認部分和未終止確認部分將所轉移金融資產的整體賬面價值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時,未終止確認部分的公允價值應該按照如下原則進行確定:(1)企業出售過類似未終止確認部分的金融資產或與未終止確認部分發生過其他市場交易的,按照最近實際交易價格確定未終止確認部分的公允價值(2)在活躍市場上未終止確認部分沒有報價,且市場上沒有與其有關的市場實際交易價值,則未終止確認部分的價值應該是所轉移整體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已終止確認部分的對價后的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