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注冊公司后減少注冊資本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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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往往是在廣州注冊公司后虧損或者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才會進行的行為,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對此并不是特別的清楚,曾經還有人問過小編,廣州公司注冊資本可以減少嗎,減少注冊資本的原因有哪些這個問題,正穗財稅小編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廣州注冊公司資本可以減少嗎
《公司法》第38條規定了股東會的12項權利,其中就包括“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權利。因此我們可以明確,公司股東會有權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但應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并履行必要的變更手續。
1、由股東會做出減資決議;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法律規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如果公司股東會行使減資權利,應作出減資決議,并必須經過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東通過方為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
因為注冊資本是公司章程中載明的主要內容之一,為此減資后還必須經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東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3、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這也是公司必須履行的一項程序。《公司法》第186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4、通告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5、進行變更登記;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辦理資本變更登記。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公司應自減少注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向當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同時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3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