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原值包括什么(實例房產原值計算房產稅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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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近日,市地稅局在對轄區內a企業進行檢查中發現,a企業自用房產賬載房產原值100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共50萬,a企業總占地面積8000平方米,自用房產建筑面積6200平方米。a企業按照應納房產稅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30%)×1.2%計算繳納了8400元房產稅(1000000×70%×1.2%=8400元)。企業會計人員同時給出了計算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3)《山東省房產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魯地稅三字〔1998〕第9號)第五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沒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的地稅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那么,a企業在計算繳納房產稅時有沒有錯誤呢?下面快學會計小編為大家解答:
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
政策依據
a企業會計人員給出的規定均為有效條款,只是關于“房產原值”的規定有了新的變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三條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中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關于宗地容積率,應當這樣理解:宗地容積率高于或等于0.5的,一律按照地價全額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了解完政策,讓我們再來算一算a企業的房產稅應納稅額。
a企業宗地容積率為0.775(6200÷8000=0.775),高于0.5,應當將地價全額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因此,a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所發生的成本費用50萬應計入房產原值,按150萬應稅房產原值計算申報繳納房產稅。應納稅額=1500000×70%×1.2%=1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