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一樣嗎(新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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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延伸,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等四部門發布了《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兩證整合”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舉措。
“兩證整合”方便個體工商戶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簡化了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程序,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進這一改革,能夠有效推動工商、稅務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能,對于推進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我國,個體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我國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個重要主體形式,我國個體經濟在推動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促進就業創業、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據了解,在2015年實施的“三證合一”改革中,并未納入個體工商戶。在企業實行“三證合一”以后,個體工商戶依然要到工商、稅務兩家分別辦理登記手續的問題逐漸凸顯,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呼聲開始出現。隨后,在2015年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正式將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確定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系稅收教研室主任劉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從大趨勢看,“兩證整合”改革符合我國簡政放權的大趨勢。這項改革措施的實施不僅順理成章,其帶來的便利登記成果更應讓個體工商戶早日受益。
深刻理解“兩證整合”
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的登記制度。
《意見》要求全面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整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建立了個體工商戶統一登記流程、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等,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該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賦碼后,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相關信息按規定期限回傳統一代碼數據庫,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同時與稅務部門共享申請材料和審核信息,實現實時數據交換、檔案互認。稅務機關在個體工商戶辦理涉稅事宜時,確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信息,進行稅務管理。
對于“兩證整合”改革模式,劉穎表示,“兩證整合”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合二為一,但是稅務登記環節沒有一起整合,因為這是《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稅務登記環節是必須要有的環節。進行稅務登記和領取稅務登記證不是一回事。
劉穎認為,“兩證整合”是相關證件和辦理方式整合一起,簡化了一些環節,但是稅務登記環節沒有省略,是肯定要有的環節。納稅人在辦理工商登記時,好多信息不能登記完全,而稅務機關在執法過程中肯定需要很多信息作為執法的依據。
對于個體工商戶來說,一些自身生產經營狀況,還是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登記,因為只有這些信息才能夠展示出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基本財產情況、企業經營廠房、車輛等信息,這樣才會給稅務機關正確征稅打下一個好的基礎。所以,稅務登記這個環節,還是需要納稅人辦完工商營業執照之后,主動到稅務機關的窗口去補錄相關信息,確保登記信息的準確詳實。
加強落實工作,協調推進改革
為順利實施這項改革,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確定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4省(市)為試點地區。4個試點地區自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開業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其他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5個計劃單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的說法,為確保這項改革能夠平穩實施,盡量減少改革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負擔,與“三證合一”對企業提出過渡期的要求不同,《意見》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規定過渡期。同時《意見》特別強調,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經營者的意愿,不得組織對“兩證整合”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強制換照,對于因實行強制換照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該負責人表示,《意見》印發后,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還有一些工作應當積極推進。國家工商總局要抓緊制定下發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數據標準和技術方案,各省工商部門要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數據標準和技術方案,抓緊進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信息系統的開發與調試,確保改革按時實施。同時,推進其他信息系統的相應調整改造,確保后續順利銜接。此外,兩部門需共同指導、跟蹤試點開展工作,密切關注試點推進工程,及時總結試點經驗,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為在全國實施“兩證合一”積累經驗。
劉穎認為,稅務機關還要加強對納稅人的輔導和服務。在過去,稅務機關通常有一些鉗制的關口來進行管理,但現在這些鉗制關口向后移置,會讓納稅人產生懈怠心理,淡化其向稅務機關主動提交自己的稅務信息,這使得納稅人的風險意識減弱。所以,納稅人不能因為政府簡政放權而淡化納稅意識,而且政府機關也要加強對納稅人的服務,讓納稅人能夠準確便捷地履行納稅職責,確保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的順利進行。